再生资源回收东莞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3号文件
东莞市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行业、推动体系构建。再生资源是指失去原有价值但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报废汽车等特殊废弃物处理另有规定。
市经信局主导行业政策,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登记,环保局监督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局纳入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执法局执行相关法规。鼓励市场开放,实行准入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东莞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3号文件,企业需合法经营并享有双向选择权。
经营规则明确,企业需备案登记,交易需记录详细信息,企业需与再生资源回收者签订合同,禁止回收特定物品,如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理中心实行“五集中”模式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享受政府支持,加强监管和交易效率。
市场监管方面,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和联合检查制度,社会举报投诉机制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以及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名录管理。对税收、信用等级和自律承诺进行严格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各镇街需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自2013年起实施,旧规定废止。如有任何疑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扩展资料
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目前正在成为全球潮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可持续发展就是,既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又不致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是我们在注意经济增长的数量,同时要注意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主要的标志是资源能够永远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东莞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3号文件,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