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总结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总结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总结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20XX年度工作总结【1】
自今年起,协会严格遵守其宗旨,与众多企业保持紧密联系,主动构建服务性平台。在业务主管部门的引领下,得益于广大会员企业的鼎力相助,协会持续提升自身实力,有效地履行了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无照经营排查工作
今年伊始,协会组织了一场历时一个多月的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行动中采取了全面覆盖、逐户走访、详细询问并记录在案等多种手段。
查获56处无证无照的回收站点,对业主的经营情况、地址、经营种类和范围进行了全面登记。针对其中规模较大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15个站点,已发出查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责令这些站点在15天内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并向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若在获得上述证件之前继续违法收购,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二、做好行业培训工作
3月28日,岳林大酒店见证了协会第三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及行业培训会议的召开。在此次会议上,市安监局副局长董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基础中队中队长竺稽华、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周安康、市消防大队参谋刘智岩分别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要点》、《再生资源回收环评审批及从业过程中的关键事项》、《再生资源回收业的消防安全知识》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此外,市政法委副书记马雄、供销社副主任王静波等领导也发表了重要的讲话。
三、做好示范站建设工作
依据《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于经工商、公安、财政、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或再生资源领导小组考核验收通过的再生资源示范站,每家单位将获得5万元的奖励补助。
自去年下半年起,直至今年,我们与行业主管机构携手共建了包括宏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内的两家示范站点。
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本年度我们对全市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施了五轮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我们还将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与日常的巡查工作有效融合。
尤其是在六月底,依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区“6.8”爆燃事故的紧急通报》以及市供销社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的通知》(供经[2016]16号),市供销社副主任王静波、李江亲自率领,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他们带领办公室、职能科室以及行业协会的成员,不畏炎热,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的突击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灭火设备过期、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够、废弃物品堆放不合规等潜在的安全风险,相关部门已要求这些企业即刻进行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无照回收点的问题尤为严重,这些地方缺乏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极其严重。例如,区“6.8”爆燃事故涉及的回收站就是无证经营。因此,我们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全面严格检查无照经营行为,并彻底予以取缔。
五、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鉴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体经营状况不佳,众多回收站点已暂停或终止运营,导致回收量、价格和产值均发生显著变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总结,协会决定对全市回收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统计。此次统计涵盖以下内容:全市持有合法证照的回收企业数量,公司、个人独资及个体经营者的分布状况,目前仍在营业的店铺数量,已歇业或停业的店铺数量,无证经营的店铺数量及名录,以及废钢、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品种的年度回收量、回收价格和总产值等信息。
依据相关数据,对行业运营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并向会员单位发布报告,旨在为这些单位在制定和优化经营策略时提供有益的参考依据。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依据国家及省市层面的政策要求,我们与业务主管、市场监管、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总结,强化了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那些违法收购市政设施、无照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今年,协会共组织了200余次检查行动。
七、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为会员单位全年搭建桥梁、促成业务合作超过30次,成功调解会员单位间纠纷9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并对10份经济合同进行了修改和审核。
为了提升会员企业的管理制度,协会投入资金印制了《**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和《**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准则》各200册,并逐一将它们分发至各个回收站点,同时予以张贴。
再生资源年度总结【2】
一、基本情况。
调查数据显示,会同县在工商部门办理证照后,共有79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经营企业(包括个体户),其中乡镇企业38家。此外,还有1家报废汽车回收站。这些企业遍布县城及各乡镇。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主要是乡镇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他们通过租赁门店回收废品来维持生计。主要收购的废品包括废钢铁、废铝、废塑、废纸等,这些都是国家允许回收的废旧物品。
观察收购的各类物品,年度收购总量达到了1330吨,具体包括:废钢铁800吨、废铝120吨、废塑110吨以及废纸300吨。
拆解报废汽车12辆。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导思想,统筹规划经营。
2011年12月,怀化市召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会议。随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会同县依据会议精神,将再生资源回收事宜列入了工作议程。县里多次举行会议,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
副县长兰利华担任组长,县商务局局长黄丽辉任副组长,由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工商局等13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共同组成再生资源和汽车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并已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制定了20XX至20XX年会同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规划,旨在三年内通过优化回收体系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体系,构建回收及个人从业资格的培训机制。目标是让城区90%以上的街镇规划设置回收站点,确保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或企业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预计再生资源的主要回收率将超过80%,逐步构建起一个与城市建设规划相匹配、布局合理、网络完善、设备适用、功能完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这将推动会同县再生资源行业迈向规模化、集约化、无害化、连锁化和产业化的商品化目标。
在构建完善的街道回收点和乡镇回收站的基础上,我们将联合县规划部门,设立11个再生资源分炼加工中心。这些中心分别位于林城镇,共有5个,以及广坪、朗江、坪村、堡子、若水、团河等地,每个地点的占地面积介于1000至2000平方米之间。
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有效构建,我们经过反复调研,并与相关部门紧密沟通协调,最终选定县内废旧物品回收公司以及县报废汽车指定代收代储点作为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核心企业。
增强宣传范围,对那些未取得合法执照的商家以及违规经营者进行深入走访和调查,与相关部门携手,对城市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业者进行火灾风险、环保标准以及盗窃物品等方面的严格审查,从而有效遏制了再生资源回收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