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期,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对《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规范》(编号皖政办〔2023〕15号,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布。现对《规范》内容进行如下阐述:
一、修订背景
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即省政府颁布的第255号令),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携手各地及相关部门,对分散建立的85个专家库资源进行了全面整合,此举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了评标评审专家资源的“多库融合、共同使用”。2016年,安徽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编号皖政办〔2016〕56号,简称《管理办法》),自那时起,该办法便开始实施。它对专家库的构建、运作以及专家的管理和服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对于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向高质量方向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21年,安徽省推出的全面在线、全面移动、全面共享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荣获了全国招投标领域的十项示范经验之一。时至今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该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已从1.2万增长至3.1万。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持续推进,专家库的构建与运营以及专家管理服务正遭遇新的挑战和使命。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管理责任界定模糊、管理执行不到位、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专家专业能力不足、某些评标评审过程缺乏公正等问题。为响应国家和省级层面提出的新要求,亟需强化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因此,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显得尤为必要。
二、修订过程
自今年起,省发展改革委秉持问题、目标和结果三大导向,细致梳理了近期专家咨询及投诉反映的问题点安徽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深入市县进行细致的“解剖麻雀式”调研,并通过座谈会直接听取专家、经营主体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此外,还赴沪苏浙等地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搜集并整理了全国各省市的相关实践做法,结合第三方机构对《管理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全面启动了修订工作。经过多次研讨和深入研究,广泛征询了专家学者及社会大众的看法,对省相关部门、各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以及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的意见进行了两次征集,最终形成了《办法(送审稿)》。该稿经过合法性和合规性的严格审查。在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正式发布并执行。
三、主要内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方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及部分省市的实践经验,对《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规则》的名称进行了调整,现更名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规范》。基于《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修订后的《办法》扩充至八章四十六条,着重对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与优化:首先安徽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主体;其次,加强了专家的入库和出库管理;接着,强化了专家抽取的管理工作;此外,推动了专家资源的共享;还改善了专家服务的措施;同时,规范了评标评审的程序;进一步,加大了对专家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最后,加强了数据安全管理。
四、政策亮点
为了应对专家管理服务及评标评审环节凸显的若干关键问题,《办法》详细阐述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职责界定更为清晰。对于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的专家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已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同时,对省市级和市县级(含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专家入库至出库全流程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安徽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并加强了协同监管和信用监管。此外,还增强了项目实施主体在评标评审活动、专家履职评价以及过程监督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是管理更加周全。对于专家评标评审中存在的客观公正性不足、质量标准不高等问题,我们明确了相同专业水平的具体内涵,并对专家入库、退出及清退的各类情况进行了细致划分。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专家的权益和义务;强化了对专家获取劳务报酬的限制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并规定了项目实施主体对评标评审报告的审查要求;此外,还建立了评标评审的预警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评标评审工作中的异常状况。
第三点,确保抽取过程规范。鉴于专家抽取的专业设置存在不科学性,导致专家专业性不足,抽取范围设置不合理,产生了“常委专家”现象,以及抽取流程不规范,增加了专家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我们需加强省级行政部门在专家专业抽取条件设置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项目实施中的主体责任,并强化对违规抽取行为的责任追究;同时,明确对于未进入交易中心的项目,若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违反规定,也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点,深化资源共享。鉴于专家资源分布存在不均衡现象,以及本地专家形成的小圈子现象,我们推动专家库与国家级以及各省级评标评审专家库实现互联互通,以促进专家资源在地区间和行业间的共享与共用。同时,创新实施“双盲”管理模式,对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V2.0)进行升级优化,确保远程异地评标能够成为常态。此外,我们还明确了交易中心在远程异地评标场所、设备设施建设以及保障责任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是致力于服务质量再升级。考虑到专家们提出的事项处理不够顺畅、管理及服务机制尚需改进等问题,我们遵循“一改两为”的原则,对皖事通APP的功能进行了优化,确保专家可以七乘二十四小时无间断、随时随地办理相关事项,实现掌上操作。同时,我们取消了专家续聘的管理程序,对专家信息的维护、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以及信用管理机制进行了优化。此外,我们还明确了项目实施主体在及时支付专家劳务报酬方面的责任,以保障专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对于违规行为实施严格处理。对于评标评审过程中专家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需对专家评标评审的考核评价标准进行细化和完善,并实施包括暂停评标活动、将其清退出专家库、剥夺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成员的资格、禁止其参与任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等措施。此外,还需向专家的工作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进行通报。专家所在的工作机构有权对其所聘请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降级或解除聘用,中止或收回其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将这些行为作为对其工作业绩评估、薪酬发放、评优推优、职位提升等方面的关键考量因素,对违反规定的专家依法进行严格的惩处。
七项措施中,首先是安全等级的提升。针对专家库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我们对专家库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推出了V4.0版本。通过实现专家信息的全面数字化,确保了数据既可利用又不可见,并实现了评标评审全流程的电子化。同时,我们强化了对专家库及专家信息的保密管理,除了依法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泄露相关资料。实施清单制和闭环管理模式,对专家库管理系统的网络布局进行优化,将不必要的对外接口降至最低,缩减潜在风险,严格限定各用户的权限,打造一个集人、机、技术于一体的综合安全防护架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执行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强化专家在公共决策中参与行为监管的指导性意见》,省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对提升评标评审专家管理与服务水平的相关部署《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依照《办法》的规定,构建完善的相关配套机制;组建由省相关部门和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构成的宣讲团队,全面开展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专家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方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强化对实施进度的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及成效评估,确保《办法》得以有效实施并产生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