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的具体规定,为确保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畅开展,规范招生流程,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是学校的正式名称,其英文名称翻译为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拥有材料与化学学院等共计19个学院,涵盖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学科;设有66个本科招生专业。此外,学校设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及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该校系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高等学府,亦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院校,且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设有两个主要校区,分别是青义校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以及西山校区权威发布!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地址在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
第四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方针,全力推进教育部的“阳光工程”实施,致力于为国家及学校选拔出杰出人才。同时,学校接受来自各级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全方位的监督。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该小组承担着对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与协调职责。依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规章制度及文件指导,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小组负责研究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同时讨论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对于重大事项则需向校长办公会进行汇报。
学校特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该机构承担着具体执行和统筹协调本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录取任务。该领导小组由负责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构成。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固定执行部门,主要负责组织与实施,并具体承担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校设立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及录取环节实施监督,依据《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实施细则》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进行严格监控。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九条学校依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在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等实际状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省份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协调性、重点扶持政策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制定出科学且合理的分省招生计划。该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外公开发布。
第十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所保留的招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量的百分之一。我们坚持通过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以及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将这些名额用于平衡不同地区统考上线生源的差距,并处理同分考生的录取事宜。
第十一条规定,建筑学以及城乡规划学的本科教育年限为五年,而其他专业的本科教育年限则为四年。
学校本科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本科生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在三年至六年的学习期限内(五年制专业为四年至七年)完成既定课程学习。学业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将获得西南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符合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还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携手共同培育卓越本科生。依照每年两校协商确定的专业方向及名额分配,我校将精心挑选优秀本科生前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深造。这些联合培养的学生将遵循“2+2”的教育模式,在大二和大三的两年时间里,他们将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完成学业。在学生完成学业之后,他们所获得的毕业证书将同时印有双方学校的公章,并由两校校长亲自签署。此外,学位证书则由西南科技大学正式颁发。值得一提的是,工程力学专业的学生是经过学校与我国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及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三方的共同努力,共同培养而成的。
第十四条规定,学校与美国田纳西州立大学携手共建土木工程专业,采取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学生满足特定条件后,将获得西南科技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田纳西州立大学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需要注意的是,若要取得田纳西州立大学的学位证书,学生必须遵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计划,满足该校的入学标准,赴该校学习一年,并满足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西南科技大学函授,我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遵循教育部确立的“学校主导、招生办监管”的录取机制,并在四川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参与由各省份(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共同组织的招生录取活动。
学校采用结合专业与学科专业类别的招生策略,学生在完成基础培养阶段的大类课程后,需依照既定规则进行专业方向的调整或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学校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时,会依照“位次优先、志愿优先、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操作,按照1:1的比例进行投档。对于那些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原则上会给予录取机会。而在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中,投档比例一般会控制在120%以内。在录取过程中,对于生源质量较高的批次,根据规定,学校可以适当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实行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在加分后所形成的综合成绩,将作为考生进入学校及专业分配的参考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分数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未设立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别。
第十九条中规定,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及所填报的专业意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选拔和分配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则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和录取。同时,各专业志愿之间并未设定分数的差距。针对报考志愿未被满足的考生,若其满足所有录取条件并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将根据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分配至尚有空余名额的专业组;对于所有志愿均不满足且拒绝专业调整的考生,将执行退档操作。
第二十条规定,对于会计学(ACCA)和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这两个专业,学校原则上仅接受具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此外,一旦学生被录取进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便不得申请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规定权威发布!西南科技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将优先录取那些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一致的考生。对于其他专业,考生在应试外语语种上并无限制。然而,一旦入学,学生只能选择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部分专业课程将采用全英文授课,因此,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需慎重考虑。
第二十二条规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标准如下:学校承认省级统一考试的艺术类成绩,对于文化课考试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将依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选拔录取,具体的综合成绩换算方法则需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标准执行。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需依据各省级招考机构所规定的同分排序办法进行高低排序;若相关省份尚未公布具体的同分排序规则,则需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外语成绩以及语文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第二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标准规定:对于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将依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制定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对投档规则作出明确规定,则将依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优先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按照文化总分、外语成绩以及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男生如身高不足1.70米,女生若身高低于1.60米,请谨慎考虑报考我校的体育专业。
我校对于四川体育类考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为省控线之上二十分,包括二十分。
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学以及城乡规划领域的专业学生需掌握基本的美术知识,入学后,学校将安排一系列相关能力的测评。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选拔考生时西南科技大学函授,对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这些要求依据的是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的补充条款。特别需要强调的是:
1.对于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对于存在轻度色觉异常情况(通常所说的色弱)的考生,以下专业不予录取:应用化学、建筑学、城乡规划、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以及运动康复。
色觉异常II度,即常说的色盲,此类情况者不得被录取的专业包括:应用化学、建筑学、城乡规划、数字媒体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以及运动康复。
患有嗅觉不灵敏、言语表达有障碍、行走姿态不正常、身姿弯曲、脸部有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以及白斑病的考生,不适合选择音乐表演专业进行学习,因此建议考生在报考时需慎重考虑。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颁布的第41号令),学校计划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核。若复核结果显示不合格西南科技大学函授,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任何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规定,针对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中国台湾地区学测招生以及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需依照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范来确立具体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需参照教育部最新的规定,并结合我校针对相应类型招生的具体简章来进行。
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所缴纳的学费及住宿费用需依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及市场监管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在收取服务性费用及代收费时,必须遵循既定项目,确保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且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九条对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新生,他们可以依据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也会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中断学业。
第三十条规定,学校需挑选那些能够典范地遵循国家招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素养深厚、工作能力出众、具备坚韧耐苦精神的教师与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这些被选人员必须接受学校举办的招生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此外,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确保其直系亲属不在当年参加高考。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的具体信息和录取结果,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获取: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网站是:(https://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招生录取过程受到社会及众多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曾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介入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及其家长如有情况需反映或对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投诉,可通过书面信件或电话联系学校纪委。监督联系电话为: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如未涵盖所有事宜,则应依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所颁布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