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对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为确保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流程的顺畅执行,规范招生流程,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此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西南科技大学作为校名,其英文名称对应为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而学校的代码则是10619。学校拥有国防科技学院等共计16个学院,涵盖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学科,本科阶段开设了79个招生专业;同时,设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还设立了一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机构合作,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涉及4个学科方向。
第三条:该学府系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高等教育机构,亦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打造的高校,位列教育部认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14所重点建设高校之列。其坐落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设有青义校区和西山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域。
第四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流程,全面考察德智体素质,综合评估,选拔最优秀者”的原则进行,全力推进教育部的“阳光工程”建设,致力于为国家及学校挑选杰出人才。同时,我们接受来自各级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了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全面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决定,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还要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招生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学院的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校友代表等,校长担任委员会的主任一职,而委员会的办公地点则设在学校的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固定执行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并执行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是负责本科招生及录取环节的监管机构,依据《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实施细则》,对整个招生录取流程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项目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招生。招生名额及收费标准均由各省级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我校保留了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占本科招生计划的百分之一。这些预留名额旨在应对各省统一考试上线生源分布的不均衡状况。
第九条规定,建筑学以及城乡规划这两个本科专业的学制为五年西南科技大学函授,而其他专业的学制则为四年。
第十条 规定,学校本科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本科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三年至六年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若学生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将获得西南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若学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还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事宜遵循教育部所确立的“学校主导、招生办监管”的录取机制,并在四川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积极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组织实施的招生录取流程。
学校采用了一种结合专业与学科专业类的招生机制,涵盖了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材料、矿业、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机械、计算机、兵器以及核工程等多个招生类别。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阶段后,将依照相关规程进行专业方向的调整或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学校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机制的省市,其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而在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机制的省市,这一比例则应控制在120%以内。对于生源质量较高的省区,在录取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可以适当扩充招生名额。
第十四条:凡将档案投递至本校的考生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在满足相关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与调剂,专业志愿之间并无分数差。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不愿接受专业调剂或专业已满额的考生,将进行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将优先录取那些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一致的考生。对于其他专业,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然而,一旦考生被录取进入学校,他们只能选择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安排。
第十六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规定:对于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将依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设定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对投档规则作出具体说明,则将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参考考生的文化总分、外语成绩以及语文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四川艺术类考生的文化成绩需达到省控线以上50分,体育类考生则需达到省控线以上20分。此外,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需满足男生身高至少1.68米,女生至少1.58米的要求。
第十七条 规定,对于建筑学以及城乡规划这两个专业,学生需要拥有一定的美术功底,入学后,学校会安排相应的测试来评估学生的美术基础水平。
第十八条 规定,学校在考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时,应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联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核工作。对于复核结果不达标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任何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将直接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接受并尊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针对全国普通高校所制定的加分规定,在加分后的综合成绩基础上,将其作为录取及专业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规定,针对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需依照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同时,这些措施将依据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发布的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来执行。
第二十二条 规定,学生所缴纳的学费及住宿费用需依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以及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施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编号川价费〔2004〕118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对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西南科技大学函授,应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并确保不盈利。家境贫寒的新生可依据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政策与法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完成其他助学程序的办理。
第二十三条 规定,学校需挑选那些能够模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政策素养深厚、工作能力出众、具备吃苦耐劳精神的教师与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这些被选人员必须接受学校举办的招生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此外,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还需确保其直系亲属不在当年参加高考。
第二十四条,欲了解学校招生的具体信息和录取结果,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西南科技大学官方本科招生平台(网址: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环节完全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并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事务。考生及其家长如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或对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投诉西南科技大学函授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可通过书面信函或电话方式联系学校纪委。投诉电话号码为: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中未涉及的事项,应参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