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设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广东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设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于8月1日发布了经过修订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该办法将省科学技术奖的类别扩充至七个,并新增设了青年科技创新奖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奖。
《办法》明确,省级政府将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其目的是为了表彰在本省科技进步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体与集体,以此激发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并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国际一流科技创新中心。
在此之前,我省科学技术奖项包括对特别贡献的奖励、自然科学领域的奖项、技术创新的奖项、科技进步的奖项以及科技协作的奖项。在今年的4月份,我们颁发了2021年度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共有180个项目或个人获得了荣誉,具体来看,自然科学类奖项有22项广东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设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技术创新类奖项有12项,科技进步类奖项有142项,科技协作类奖项有4人获得,而特别贡献奖则没有空缺。
本次,我省科学技术奖励体系新增设了青年科技创新奖项以及科技成果推广奖项。该青年科技创新奖项旨在表彰那些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如重大科学发现,促进相关学科进步,或是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创新性突破广东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设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以及推动科技成果向实际应用或产业化方向转化的青年科研工作者。科技成果推广奖被颁发给那些在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广泛推广运用卓越科学技术成果,实现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并有力推动了本省区域均衡发展的个人或团体。
为提升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确保科普内容的高品质以适应社会需求,《办法》规定,科技进步奖需着重考虑其创新性、效益性或普遍性,同时在授奖标准中具体指出,该奖项应颁发给那些在完成、应用及推广创新科技成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体,以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及科学技术的广泛传播。在科学技术普及领域,对那些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与团体,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与省科学技术协会将共同商定授予科技进步奖的具体条件。
依据《办法》,省科学技术奖依旧每年进行一次评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设有两个等级,即一等奖和二等奖。对于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方面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将有机会获得特等奖。至于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则不划分等级。
《办法》对各类奖项的授奖名额设定了具体规定,自然科学奖项、技术发明奖项、科技进步奖项的年度授奖总数合计不得超过178个名额。在这其中,特等奖的授奖名额最多不超过3个;一等奖的授奖名额最多不超过50个;二等奖的授奖名额最多不超过125个。突出贡献奖每年颁发名额限定在两人以内;科技合作奖项每年最多不超过五项;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获奖者每年不超过二十五位;科技成果推广奖项每年最多颁发二十五项。
除此之外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办法》还倡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共同设立科技奖项,旨在充分调动社会科技奖励在激发自主创新活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也鼓励提名者从这些社会力量所设立的科技奖项获奖者中精选,以提名省级科学技术奖。